- 林宝珠
在华人的习俗里,很多人认为谈死是不吉祥的。然而,生老病死是每个人都必需面对的过程,尤其是当我们年老时,长久卧病在床,那时候,我们的子女们也许会为了是否要继续让医生医治我们而苦恼,而病人本身也会因为不想拖累子女而想尽早了结自己的性命。
遇到这样的情况,到底谁有权利决定患了绝症的人不应该继续得到治疗?如果病人想要安乐死,可以吗?
新加坡没并没有通过安乐死法令,但是,国会于1996年5月通过了《预先医疗指示Advance Medical Directive》法令,让人们在清醒时刻,为自己的老年医疗做好准备,到时就可以自然地、安详地、体面地离开这个世界。
预先医疗指示是一份由你事先签署的法律文件,它告诉你的主治医生(当你一旦患上不治之症且患陷入昏迷状态时),你不希望使用任何维持生命的特别治疗以延 长你的生命。这份指示的订立纯属自愿性质,任何人强迫或威胁你在违反你的意愿的情况下订立预先医疗指示,就犯了刑事罪。
在9月20日的早报交流版,读者沈李珍妮(72岁)投函呼吁《何不公开讨论“安乐死”是否可行?》,沈读者建议媒体进行一项调查,了解有多少老人支持安乐死?
我于是在一个本地的狮城乐园中文网站进行了一个小小的调查,在22个老、中、青网民中,有14个赞成安乐死,5个保持中立,3个反对安乐死。其中一个网 民分享了一个真实的案例:有一个妈妈,她的孩子在一岁时发烧,送进医院医治,医生证明他已不能康复,可以选择安乐死。但,这个妈妈不肯放弃。现在,孩子已 12岁了,从不会开口叫妈妈,只剩皮包骨,周围的人心都碎了。但这个妈妈说:“是我带他来这个世界,我不可以夺走他的性命”。因为,在外国,也有一些脑死 病人,躺在床上19年后才苏醒。
我也对身边所接触的一些老人发出提问,请他们发表对安乐死的看法。其中一个82岁的女士,参加了八次的 乐龄支持团体,在团体中找到了支持和肯定,最近被问及关于展望自己的未来和梦想时,她说:“我觉得自己活到82岁是不够的,我还想活得更久一点,我还想要 继续开心生活。”
相比以前,现在,我看到各个社理会、福利组织、基层组织都积极推广活跃乐龄的活动,这将给乐龄朋友们提供了一个精彩的 晚年活动。要改变乐龄人士颓丧面对黄昏岁月的局面,社会上由上而下,各个阶层都有责任来创造一个温馨的环境,一个肯定长者们的社会服务的环境,一个充满爱 心的医疗环境。这样,每个人都不因老而惧怕,不惧怕拖累孩子,而能够以更正面的态度欣赏自己过去的成就,即使是年老多病,也能够坦然接受孩子们和身边其他 人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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