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三年来,国家环境局已通过罚款或垃圾虫劳改(Corrective Work Order,简称CWO)对付14名高楼抛物者。
国家发展部政务次长孟理齐博士昨天在国会上回答议员连荣华(荷兰—武吉知马集选区)有关高楼抛物情况的口头询问时,透露上述数据。
孟理齐也说,建屋发展局过去三年来,也向12名高楼抛物的住户发出警告信。
他指出,如果住户的高楼抛物罪名成立,建屋局也可强制收回组屋。高楼抛物者也可被监禁最长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孟理齐重申,除了执法策略,建屋局和环境局向来也从教育下手,双管齐下减少组屋区高楼抛物事件,促请住户保障组屋区的安全。
环境局、警方及社区调解中心去年联手推出手册,提醒居民高楼抛物对邻居所可能造成的危险。建屋局和各个市镇理事会最近也展开公共教育,在组屋邻里张贴海报及发信传达高楼抛物的严重性。
孟理齐说,上月在盛港发生的高楼抛物事件,再度说明了如此不负责任的行为可导致严重后果。
他说:“各个机构不可能全天候监察高楼抛物的情况。要有效杜绝高楼抛物的行为,居民得积极加入这场对付垃圾虫的战役。”
此外,由于高楼抛物者通常是重犯者,所以连荣华建议当局加强对这一小撮人的监察行动,孟理齐对此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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