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细满
自从淡滨尼区让脚踏车在人行道上实验行驶,其他组屋区就有很多骑士驶入人行道,甚至还进入巴刹区及店铺走廊。这些骑士大多都认定他们拥有人行道、走廊、走道的路权,你若不快速闪避,骑士还向你瞪眼。更糟的是,有时脚踏车会从转角处突然转出来,差点撞倒行人。我自己就经常遇到这种情形,使我行路也提心吊胆。
有关部门为了骑士的安全而让其在人行道上行驶,但这反而对人行道上的老人、小孩、孕妇的安全构成威胁,这样顾此失彼,是否有欠公平呢?以往报载的新闻,曾有一名青少年撞倒一名老人导致他死亡、还有一名妇女要上巴士时也被骑士撞倒需入院医治。而该骑士最后据说并没给伤者赔偿。即使骑士肯负责医药费,但伤者需受皮肉之痛,甚至骨折。这说明人行道在让脚踏车使用后就变成“危机四伏”的走道,这决定是不合理的,希望有关当局在还未有良策确保行人安全之前,应明令禁止脚踏车驶入人行道。
1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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