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09

虽无案底 少年阿窿跑腿被判进改造所(2009-07-22)

谢婷婷

充当大耳窿(非法放高利贷者)跑腿的青少年,今后可不能以为被捕之后所受到的惩罚,最多只是被法庭判处缓刑监视。

  初级法庭刚判处两名没有案底的年轻大耳窿跑腿,进入青年改造所。这意味他们将被监禁在改造所内,接受改造训练,直到行为表现良好才能获得释放。监禁期从18个月到3年不等,视受改造者的行为表现而定。

  缓刑监视庭令是法庭判处青少年罪犯进感化院或青年改造所之外的另一选择。缓刑监视期间,受刑者须在监视期间(最短6个月,最长3年)接受缓刑监视官辅导,并遵守庭令,每天某段时间须留在家中,定时向缓刑官报到等。

  主控官在提控大耳窿跑腿蔡庆文(20岁)时指出,过去涉及非法放贷活动的青少年,一般上会被判缓刑监视,大耳窿集团就是利用这些法庭判例,诱骗青少年当跑腿,说就算他们失手被捕,他们因没有案底,法庭通常只判他们受缓刑监视。

  主控官指出,青少年当大耳窿跑腿的人数日渐增加之势,警方虽然加强执法力度,将非法放贷者绳之以法,但由于非法放贷有暴利可赚,不断有人不惜以身试法,违法放高利贷。

  由于大耳窿集团招募无案底青年,在夜深人静时骚扰借贷者,使得警方很难追查他们的行踪。本案中的少年跑腿,甚至不知道真正老板是谁。控方因此促法庭不要只判涉案少年缓刑监视,以遏制无知青少年被诱充当跑腿。

  法官同意控方所说,认为这类案件涉及公众利益,判决应当有惩戒作用,因此判处蔡庆文进入青年改造所。

  与他合谋干案的骆文辉(17岁)已在上星期五被判入青年改造所。

  案情显示,两人从今年3月起开始替一个名叫“约翰”的大耳窿当跑腿。每骚扰一回,“约翰”便给他们40元酬劳。
  蔡庆文被控5项抵触非法放贷法令的控状,控方以2项提控他,余项让法官下判时考虑。骆文辉同样被控2项控状。两人都认罪。(人名译音)

8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我认为法庭的作法是正确的,因有以下原因:

一、青年现处于成长期间重要的阶段,他们现在做的任何一件事可影响他们将来的言行举止,犹如一句名言“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所以如果他们从小就接触黑社会人物,长大后他们说不定要成为黑社会的一份子,或者去当坏事,危害社会的安全?

二、青年也会对赚钱有错误的观念,利用严刑峻法来遏制青年作跑腿。赚钱是个不容易的事情,大家可要耗费心思及努力才可赚取。可是,这些青年年纪轻轻的人只需骚扰人们一次就可赚取诱人的40块。因此,他们很快就可赚他们所需的钱了,最后变得不耐心用工和努力赚钱。

依我看,在上的问题有以下方法来解决:

其一、提升公民教育课数,给予青年们更多的资讯,例如《正确赚钱知识》和《你的未来》等资料教导青年们处事正确的方式,可以好好防止青年们做大耳窿的跑腿。

其二、再度调低案底存档年龄至大约13 至15岁,因为青年们大多都可在这个年龄分辨对错,因此如果13 至 15岁的青年或年龄以上的去犯法,他们理当应该知道他们所会得到的后果,所以是合理和公平的。

综上所述,政府如果会采纳这些建议(经过提升公民教育课数和调低案底存档年龄),以上的问题能尽早解决!

Tanyanzhao said...

陈彦兆(27) 3F
这件事让我感到非常担忧,原应有好几个,可是最让我担心的是青少年就算没有案底,而最多只是被法庭判处缓刑监视,将来的人深刻就没那么好过了。比方说以后长大后想找工作做,公司可能没那么信任你了,可能连工作也找不到。我相信青少年帮大耳窿跑腿的原因有好几个,如青少年为了亚买名牌货,更上潮流,可是父母又不肯提供他们钱去买,他们就只好帮大耳窿跑腿,赚点零用钱去买。青少年也用一个错误的想法,他们常常认为就算他们被捕,也必担心,认为最多之时被派到改造所罢了,没想到其他的后果。他们不只带盖自己麻烦,也带给了家长不少得麻烦,让他们操心。另一个可能性是青少年被受朋友的影响,想找些刺激的事来做。大耳聋这种的行为实在是太不应该了,他们这样做简直是在毁了他们的人生。我本身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要冲根本上解决问题。家长不要整天只是为了工作而忽略了自己的孩子,他们应该多多体谅孩子们受困境的心情,多关心他们,这样他们才不会觉得自己被忽略了,去做些傻事。

MSCO said...

我认为大耳窿会找上青少年有许多原因。其中之一就是青少年还是学生的年龄,未成年,做他们的跑腿不会被警察怀疑。做起事来比较方便。

青少年之所以会当大耳窿的跑腿是因为他们先要尝试多大耳窿的滋味,开开眼界。同时,青少年也想赚钱,而当大耳窿的跑腿是最轻松,而且赚钱又是最多自快的。另外可能就是他们好奇。

被抓后,这些青少年也时时被判进改造所,不会被留案底。非常安全,所以大耳窿才会利用这些年少无知的青少年。

WangXin said...

这则新闻令我感触良多, 在我看来,青少年会加入帮派,参与贩卖毒品或充当大耳窿跑腿,一方面是因为父母经济能力有限,无法满足孩子的物质需求。青少年受到钱财誘惑,总以为能在短時間内从中赚得可观的报酬,才會被這些不法之徒利用。另一方面,有家长只顾赚钱养家早出晚归而导致家中关系恶劣。孩子容易受到外界周遭人物带来的不良影响。加上对法律的一知半解,很大的几率让他们走上歪路。我觉得要减少青少年沦为大耳窿跑腿的问题,父母应与孩子多交流与沟通,理解并告诉他们需要与想要之间的差距,并教导他们正确的人生观。警方应该同学校与教育机构合作,共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识,通過教育防止青少年被這些不法组织利用。
王鑫 (32) 3I

Javier said...

这件新闻让人感到很担忧。少年当阿窿跑腿的原因有很多。例如,家庭经济方面出现了问题。少年们,也可能是想得到一些东西,有不敢跟父母说,而自己赚钱,买自己的东西。这样以来,父母不会因为跟他们掏钱而问长问短。当跑腿,钱也不是很难赚,泼漆或写大字报讨债, 就可以赚到钱。虽然如此,这样的想法是不正确的。万一被警察抓到,这一辈子的前途,将会这样就毁了。因此,我们做人,要脚踏实地,不要因为钱容易赚,而不顾法律,做犯法的事。一个人如果脚踏实地,虽然赚钱比较困难,他过的生活,不用心惊胆跳的过,每天怕警察随时上门来抓他。

郑至尧
3F

Anonymous said...

  我觉得青少年的行为实在太冲动了,因为我认为他们是没有想到沦为大耳窿跑腿的利于弊。我相信他们知道到债主家泼漆或写大字报讨债是个不好的行为,可是青少年可能是因为很急着要得到某样东西才做的,但是他们没有想到如果被抓到的后果。
  我觉得青少年会做出这样的事是第一,他们要某样东西而知道父母是不会答应买的,所以就得偷偷当阿窿跑腿,如果一切顺利,大概不到10分钟的非法工作就可以领钱了。你我不说,那谁会知道?
  第二是青少年可能看到朋友如此那么顺利,而买了许多很酷的东西而受到影响,青少年就这样被吸引到而去做坏事。
  有因必有果,不管青少年当跑腿几次,不管泼漆或写大字报讨债,只要一次出差错,就会被警察抓住和被判进感化院或青年改造所,而这会影响自己一辈子,影响到家庭,影响到学业等。自己肯定会受至少六个月的缓刑监视官辅导,并遵守庭令,每天某段时间须留在家中,定时向缓刑官报到等,而我可以看出这是很苦的六个月。家人也会对青少年比较严,学校的老师也一定会盯住的。
  所以为了避免这件事再度发生,我觉得在个人方面是要控制自己。我相信父母是有给零用钱的,慢慢存起来就可以买自己需要的产品。从家庭方面是要多陪一下自己的孩子,要让他们分出人生中的好与坏,不要让他们掉进陷阱里。学校方面是应该提醒青少年阿窿跑腿是一件很危险的事,不要为了钱而去做傻事。
  综上所述,我认为青少年如果需要钱可以向父母商量一下,来到一个和解。或者可以放学后打工,这样可以提早体会到以后的生活,但是永远不可以当大耳窿的跑腿。

Taytay Han said...

我认为少年阿窿跑腿被判进改造所对现在越来越多少年沦为阿窿跑腿将会有极大的帮助,原因是,多数的少年都是一时冲动才会决定做阿窿的跑腿,例如,因为一时贪心,觉得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能获得金钱又不会有案底是十分划算的事情。
这项新的条例将会使大多少年在答应阿窿做跑腿前先考虑清楚才作决定,因为若他们失手,后果将会比之前的条例严重得多。
因此,我认为这项新的条例将是帮助我国减少少年成为阿窿跑腿的一大迈进,因为它会使我国的少年在作出任何决定前,就丢弃当阿窿跑腿的这个想法。

- [ wanxin ] said...

报章报道:虽无案底,少年窿跑腿背判进改造所。新闻显示,少年阿窿跑腿整整日争。读罢此则新闻,我感触良多,并为这样的事件忧心忡忡。有越来越多调和类现象已敲醒了警钟,必须搜到社会的关注。这是非常危害的事件,所以令我担忧。

正所谓:“无风不起浪,事出必有因”,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事件层出不穷呢?就让我为你说出她背后的原因吧!首先,少年跑腿会这么做是因为家里的父母没办法给他们零用钱,所以为了赚一点外快,就什么事情都肯做。其次,英伟知道自己还小,做了这么一个犯法的事,也不会被抓,顶多被判进改造所,所以胆子也真假了不少,做这件事。最后,他们觉得,和阿隆工作,就有多起点的保护,若何了什么人吵架,一通电话就能搞定了。

千里之体,毁于蚁穴,这种时间如不能及时加以停止和改变,必将带来下例恶果。其一,更多人会向大耳窿借钱,因为有了很多少年跑腿,更容易借钱。其二,少年的将来将会被毁。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调和谐大耳窿迟早会成为少年跑腿的朋友,并且教他们错吴的行为。

所谓:“解铃欢须系铃人”,那我们有什么方法各异暖界问题呢?再次,我想提出我的浅见。第一,法鲁因该有更严的判刑,如:加长监禁期到五年。或者罚款。少年出自于钻前。一定不愿意被罚款的。第二,学校应该有更多的警告,提高学生们的警惕,避免他们掉进大耳窿的‘圈套’。第三,父母应该和孩子们多沟通,让他们知道,家庭还是有办法给他们零用钱的。并且多关心自己的孩子。第四,自己要分辨对与错,即使没有案底,但还是犯法的事。所以不应该为大耳窿作跑腿,无论什么原因。

正所谓:“亡羊补牢,未为晚也”,只要,政府,学校,家庭和个人个方面能同心协力,密切配合,我相信这个问题迟早会迎刃而解,我们迈向优雅社会的理想也将值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