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敏生
阿裕尼集选区国会议员潘惜玉日前建议,陆路交通管理局应规定脚踏车也必须注册,以确保脚踏车使用者更注意民众的安全。
我代表一群近20位年龄由60多岁到80岁的退休年长者,表示我们完全赞成潘惜玉议员的建议,并感谢她在此议题上为年长者和所有的人行道使用者请命。
脚踏车骑士滥用公路和人行道的事故到处可见,而且在不少地点已达到极其严重的程度。不少骑士目无法纪、横冲直撞,完全不为人行道上行人的安全着想,也不会因见到道上有年长者、孕妇、小孩或行动不便者,就为他们放慢速度,或下车推行。
我就是人行道上意外的受害者之一,去年年中,在从实利基路前往小印度的梧槽河旁的人行道上,我被迎面而来的一个超鲁莽的脚踏车骑士撞倒,整个人跌坐在公路和人行道之间的路堤上,一时间无法站立起来。那位骑士看到我跌坐在路堤上,无法站起来,知道闯祸了,就往小印度实龙岗路方向飞快地骑走了。有一个去超市买菜回来的好心妇人要扶我起来,我告诉她让我自己起来。几分钟后自己才慢慢地站起来,揉揉捏捏腰部和盘骨上方的脊椎骨,以为没事了。但隔天早上,我要起身却无法坐直,脊椎骨和盘骨都剧痛得难以忍受。
我被孩子送进中央医院医治。X光显示脊椎骨第三至五节的软组织已经移位,最好是动手术。但以我六七十岁的年纪,动这样的手术风险偏高,因此后来决定不动手术,靠物理治疗、推拿、牵引、和针灸、打针吃药等方法综合治理,至今已约8个月尚无法完全痊癒,总共花了七八千元。我也只能自认倒霉,能找谁赔偿呢?
我们这群老人不赞同副总理黄根成的说法。他认为,脚踏车骑士滥用人行道的情况不严重。我们希望黄副总理收集更准确的信息,希望他能亲自或派人到实利基路、小印度、新桥路、后港德福工业区和住外劳较多的组屋区观察,以证实我们所说的脚踏车骑士的鲁莽行为确实危及行人安全的现状。
我们认为脚踏车除了要注册,也要购买保险。因鲁莽撞伤人者应该在公路使用法下接受惩罚,如果不买保险,即使违规撞伤人的骑士能被捉到,骑士也未必赔得起医药费。
2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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