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09

修改器官移植法令有民意基础 (2009-01-14)

去年11月中旬,卫生部宣布拟对《人体器官移植法令》进行几处修改,主要目的是要根据国际道德规范,对捐献器官者给予合理的补偿,增加可供移植的器官来 源,同时严惩涉及器官买卖的犯罪集团和中间人,以杜绝非法的器官交易。为此,卫生部展开了为期一个月的公众咨询活动。根据前天公布的调查结果,在几个关键 的问题上,绝大多数公众都作出了积极的反应。

  在这次的公众咨询活动中,共有55人和9个机构发表了看法;加上去年12月卫生部在人民协会举行的 对话活动中,162人参加了问卷调查。两项调查的综合结果是:93%的人表示,他们同意60岁以上的人在去世后可捐出器官;超过95%的人认为应该允许在 世的人为有需要的病人捐献器官;超过85%的人认为应给予捐献者金钱补偿;超过96%的人认为要严厉惩罚器官买卖者和中间人。至于对捐献者的补偿金 额,76%的人认为应超过5万元。

  上述调查结果十分清楚地表明,大多数国人都支持几处主要的修改,包括同意对捐献器官者给予必要和合理 的补偿,严惩器官买卖集团和中间人,以及60岁以上的死者的器官也可供移植之用等。这就意味着,卫生部准备修改器官移植法令中相关条款的意向,在国人当中 拥有强有力的民意支持。这是令人鼓舞的舆论倾向,在此基础上,相信修改法令的进程,将会相当顺利。

  人体器官移植问题一直敏感而复杂,但 究其核心内容,其实很简单,那就是救死扶伤,帮助需要移植器官的病人减轻痛苦,甚至拯救他们的生命。但是,由于牵涉的因素毕竟太多,某些做法或规定可能会 引起激烈争议,或者带来某些风险。因此,当局在修改器官移植法令之前,先征求公众的看法,倾听他们的声音,这是慎重的做法,也显示出决策程序的透明和民 主。

  公众在接受咨询时所作出的反应是值得称道的。其一,大多数公众都支持器官移植,主张修改有关条款,以便减少器官移植的障碍。这显然 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可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其二,大多数人都认为应该对器官捐献者给予合理的金钱补偿,显得理性和务实。这是因为,捐献者虽然是出于善 心才捐出器官,但毕竟作出了很大牺牲,应该得到相应的肯定和鼓励。对于这一点,大多数公众都认同和支持,这无疑是令人欣慰的。

  不过,即 使法令通过修正,那些需要器官移植而又欠缺经济能力的人也不必为钱的问题担心,卫生部长许文远较早时已指出,人体器官移植法令即使修改,并不表示所有受益 人都必须为捐献者提供金钱补还。他相信,有关修正法案即使通过,日后在本地进行的器官捐献手术,多数器官仍会是来自无私的捐赠,因此需要器官移植的贫困者 无需担心。

  《人体器官移植法令》的几处拟议修正获得人们普遍认同,显示国人都能体认需要器官移植者的困境和痛苦,也明白若能扩大可供移 植的器官来源,将能使更多的病人获得新生,并让他们继续对国家社会做出贡献,可谓功德无量。因此,我们期待法令的修改能早日完成,以便更多目前在殷切等待 移植的病人能尽早受惠。 

1 comment:

Jue said...

我们是来自4F的吴镇龙,刘智伟和郭觉鸿。

这则新闻主要是讲对捐献器官者给予合理的补偿,同时严惩涉及器官买卖的犯罪集团和中间人的新法令受到多国90%的公众的支持。

我们都非常赞同这个政策。这个政策为人民增添了更多的赔偿,照料到了人民的福利。另一方面,这个政策也针对了非法器官移植集团与中间人,为社会的治安做出了贡献。

经过了一番分析,我们认为人民可能不愿捐赠器官的原因有几个:其一,因为宗教的关系。但是这个宗教的禁止只有我们的马来同胞所有。其二,华人相信一个人死去是该有一个完整的生体才会安心,因此而不愿意把他们的器官给捐出,但是这个违反了新加坡的法 ,这个问题也应此有了解决。其三,捐赠者没有收到合理的赔偿,使到他们的家人感到非常不满,因此不愿意把器官捐出去。因此政府便向捐赠者做出合理的赔偿,希望能够吸引更多的捐赠者。

非法器官移植的原因有几个:其一,那些穷乡僻朗的非法捐赠者多数都是因为自己已经被逼得走投无路,才会转向与非法集团,用自己的器官换取一些金钱。其二,非法器官移植是个能够在短时间赚到很多钱的非法的勾当。这些被钱推动的中间人与非法集团去再次干出这个非法勾当。

新加坡法 表示任何一个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不管是怎样去世,只要器官还健康,还能够使用,变得捐出去。身为新加坡公民,这个新的器官移植法令因此对我们会有一定的影响。有了这个新的器官移植法令,捐了器官,知到家人已经收到了合理的赔偿也我们也会安心。

非法器官移植是怎样对我们的社会治安做出影响的呢?就因为有了非法器官移植交易这回事,拐带事件有了上升的趋势。这些被拐带的人,一些是被逼去捐出器官,其他的就是被拐带后,在现场把器官直接割去。就因这些拐带事件,我们的社会治安受到了影响。

从另一个角度看,我们为何不让器官买卖成立呢?让卖器官者受到他们应得的补偿,总好过让中间人把小部分的钱给卖器官者,被中间人给剥削。事实上,政府为捐赠者提供合理的补偿和买卖器官也没有什么具体的分别。就不如把买卖器官成立,让非法集团没有生意做,让中间人也没有人剥削。但是这样依赖国家就应该派出多一点稽查员到处巡逻,防止拐带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