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怀护理、心理辅导、临终关怀,都是非常崇高的理想,但理想归理想,现实归现实。是否能实现以上的理想,我有以下数点存疑:
一、病人有没有钱请医生或护士24小时照顾,准备病人巨痛时给予服止痛药,或请女佣服侍病人。
二、要是没钱请医生、护士或女佣帮忙,而由家人、至亲来照顾,那么家人有空吗?他们不需要谋生干活吗?有钱买昂贵的止痛药吗?
三、如果把病人送进临终关怀护理机构(Hospice)去等死,让医生和护士来照顾他,医生和护士人数够照顾多少个病人?医务人员人手不够时,病人巨痛发作起来,还不是一样在受折磨?而费用依然要付。
四、一个垂死的病人,在大、小便、洗澡等都需靠别人来帮忙处理时,还有什么尊严可言?
五、一家人的钱都因病人而花光,可病人还没走,那该怎么办?
“安乐死”合法化,不等于随便什么人随时要求就能获得。但如果不合法化,无论在任何极端需要的情形下,医生替垂死病人扎针或把套在他鼻口上的氧气管拉掉都是犯法的,因此与“预先医疗指示”一样,有必要立法。
至于宗教对生命的看法与尊重医生对专业道德的遵守,全都是崇高的理念。但受影响的却是大众,包括中、下层的普通老百姓。市面上就常听到这么的一句顺口溜 “在新加坡,你可以死,不可以生病。”有了安乐死的合法化,相信跳楼、服毒等自杀案子也会减少。至于医生要不要成全病人的请求,相信每个医生都应该会有自 己的专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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